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 NFT 它們可以被視為一種所有權形式。
21 年 2022 月 XNUMX 日,李兆堅法官 他建立 NFT 和數字資產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例如可與其他同類或其他資產區分開來,以及擁有可以被第三方認可的所有者。
該裁決是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於 13 年 2022 月 2162 日發布禁令,停止出售和轉讓無聊猿 No. XNUMX 以前由新加坡的 Janesh Rajkumar 所有。
根據法庭記錄,Janesh Rajkumar 正試圖重新獲得 NFT 的所有權,該 NFT 被用作匿名 NFT 收集者“chefpierre”的貸款的抵押品,該收集者在法庭文件中仍然缺席且沒有代表。
儘管申請人聲稱他購買 NFT 是為了自己持有,但他也經常將其用作抵押品,在 NFT 借貸平台 NFTfi 上借入加密貨幣。
此前的法庭文件稱,申請人已成功使用 NFT 擔保進行多筆貸款並償還。 他在貸款協議中明確表示,他不願意放棄 NFT 的所有權,並將全額償還貸款以收回它。
在未能在指定時間支付“chefpierre”後,原告要求延期,貸方提出為貸款再融資,原告同意。
Lee 法官批准了原告通過 Twitter、Discord 和“chefpierre”加密錢包地址提交“chefpierre”法庭文件的請求。
該裁決可能為法院將 NFT 視為財產開創先例,並為新加坡進一步奪回其中心地位鋪平道路 block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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