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目標

永續性一詞現在廣泛用於表示旨在保護特定資源的計劃、倡議和行動。

現在很流行,但它經常被不當使用,甚至作為不完全可持續的領域的參考。

實際上,該術語指四個不同的領域:社會、經濟、環境和人類/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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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的四大支柱

永續性的支柱、永續性的類型源自於普遍認可的定義。第一個可以追溯到 1987 年,位於 布倫特蘭報告“共同的未來”。布倫特蘭報告重點關注世代和代內公平原則,首次將永續性確定為能夠“實現發展的條件”確保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同時不損害後代實現其需求的可能性“。

同一份報告提到了永續發展的基礎的三大支柱:

  • 環境的;
  • 經濟的;
  • 社會的;

三大支柱也被定義在 聯合國 2030 年議程,並包含在 1997 年簽署的《阿姆斯特丹條約》中,從而產生了一項“人類活動和諧發展」。在這三個支柱的基礎上,有必要增加第四個「道德和人道」支柱,即需要保證供應鏈中所有參與者的公平報酬。 Robert Goodland di Iowa State University 談論它,在四個表中比較它們作為回應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社會永續性

社會永續性旨在透過投資和創造構成我們社會結構的服務來保護社會資本。這個概念包含了與社區、文化和全球化有關的更廣闊的世界視野。這意味著保護子孫後代並認識到我們所做的事情可以影響他人和世界。社會永續性著重於透過凝聚力、互惠、誠實和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重要性等概念來維持和提高社會品質。

經濟永續性

經濟可持續性旨在保持資本完好。如果說社會永續性的重點是改善社會平等,那麼經濟永續性的目標就是提高生活水準。在商業背景下,它指的是有效利用資源以長期維持業務獲利能力。正如英國政府所述(2000 年年度報告,2001 年 XNUMX 月):

「維持經濟高速穩定成長是永續發展的關鍵目標之一。放棄經濟成長不是一個選擇。但永續發展不僅僅是經濟成長。增長的品質與數量同樣重要。

該模型的批評者認識到,現代會計實踐的一個主要差距是土地破壞的成本沒有包含在市場價格中(Hawking,2010)。最近的經濟學方法認識到生態和社會成分有限地納入該模型。新經濟包括自然資本(生態系統)和社會資本(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挑戰資本的信條,即持續增長是好的,如果有對生態和人類系統造成損害的風險,規模越大越好(Benn et al., 2014) )。

環境可持續性

環境永續性旨在透過保護自然資本(例如土地、空氣、水、礦物質等)來改善人類福祉。當舉措和計劃保證滿足人們的需求而不損害子孫後代的需求時,它們被定義為環境可持續的。正如 Dunphy、Benveniste、Griffiths 和 Sutton(2000 年)所描述的,環境永續性強調企業如何在短期或長期不對環境造成任何損害的情況下實現積極的經濟成果。根據鄧菲等人的說法。 (2000) 環境永續的企業力求整合永續發展的所有四個支柱,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平等對待每個支柱。

人類或道德的可持續性a

人類永續發展旨在維持和改善社會人力資本。對健康和教育系統的投資、獲得服務、營養、知識和技能都是人類永續發展框架下的計畫。自然資源和可用空間有限,必須在持續成長與改善健康和實現所有人的經濟福祉之間取得平衡。在企業背景下,組織將把自己視為社會的一員,並宣揚尊重人力資本的企業價值。人類永續性關注直接或間接參與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的任何人或更廣泛的利害關係人(組織的人力資本)的重要性(Benn 等,2014)。世界各地的社區可能會受到商業活動或原料採購方法的正面或負面影響。人類永續性包括發展人類技能和能力,以支持組織功能和永續性,並促進社區和社會的福祉。

結論

為了實現完整的可持續性,必須解決與可持續性的所有四個支柱相關的問題,因此必須予以維持。雖然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可能會重疊,但重要的是確定要重點關注的特定綠色業務類型,因為這四種類型具有獨特的特徵。公司需要對此做出策略決策,以便有效地將所選方法納入其政策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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